《食物安全国家规范不锈钢制品(GB9684-2011)》21日起发布施行。
新规范中铅、铬、镍、镉等重金属搬迁定量是否愈加严厉?与国外有关规范的比较处在何种水平?对十分重视的重金属锰为何没有作出规则?修订过程中是否被大企业左右?卫生部食物安全归纳和谐与卫生监督局食物安全规范处处长张旭东21日对这样一些问题作出了回答。
答:食物触摸用不锈钢的首要安全问题为重金属的搬迁。正常的情况下,不锈钢制品在盛放、烹煮食物或与食物触摸过程中,不构成食物安全危险;当不锈钢制品在运用中搬迁的重金属超越定量时,有或许危害人体健康。欧盟和德国相关法则规则了不锈钢制品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搬迁量,我国原《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规范》也对不锈钢中的重金属搬迁量作出了规则。
答:德国食物用不锈钢制品规范代表了欧盟水平。与之比较,我国新规范中的铅、铬、镍、镉等重金属搬迁定量均共同。此外,我国还结合实际采样分析情况,对砷搬迁定量目标也作出了规则。可以说,我国新规范比德国更严厉。
问:日前,知名品牌“苏泊尔”多款不锈钢炊具因锰含量超支等问题被查办。对十分重视的重金属锰,新规范为何没有作出规则?
答:新规范在征求定见过程中,单个单位提出在规范中设定重金属锰的搬迁定量目标。经研讨,终究新规范未对锰的搬迁定量作出规则。首要理由有三:榜首,锰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之一,有多种重要的生理功能,锰缺少可引起多种疾病。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阅摄入量规则,成人锰适合摄入量为3.5毫克/天,最高可耐受摄入量为10毫克/天。第二,凡契合我国相关国家规范的不锈钢制品,其锰的搬迁水平不会形成健康危害。第三,规范起草单位收集整理了国外关于不锈钢食具容器有关锰的定量规则,除单个国家外,其他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未对锰的搬迁量作出规则。
问:据了解,有相关公司参加了这个规范的修订。新规范是否被大企业“劫持”?
答:参加规范制定的既有一些企业,也有我国五金制品协会、我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以及一些当地协会,他们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均可供给数据、提出定见和主张。新规范不会被某个企业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