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常规使用的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常规使用的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
购入不要安设的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开始提折旧。购入要安设的固定资产,从安装好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下月开始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常规使用的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②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常规使用的寿命已满并处于常规使用的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报废了还值多少钱)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市价模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允许提折旧、允许摊销、允许提减值准备,采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允许提折旧、不允许摊销、不允许提减值准备。
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按照物理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资产经受物理磨损和自然磨损所能延续使用的时间确定的;后来逐渐又开始按照经济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资产在这种年限内单位时间如年、月,使用成本最低来确定折旧年限;近年来,又逐渐按照经济使用年限(即把包括无形损耗在内的一切影响固定资产使用经济效益的因素全部考虑进去,能够使固定资产的使用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有四种,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
加速折旧可以增加当期的成本,减少当期的利润。本期少交一定的所得税,从长远来看,加速折旧和其他折旧的金额仍然是一样的。对总额没有什么影响,只是会计上所说的时间性差异,不会形成永久性差异。就是只会对本期有影响,对长远的没有影响。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减少仅余一定残值,其原值与残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是固定资产折旧。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在所考查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包括监理指令和处置组,金额等于“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如果处置组是一个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0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公司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那么在处置时,应将商誉一并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