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大陆与台湾实行“三通”,即通商、通航、通邮,这是大陆为改变自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民间往来断绝状况而提出的具体建议。目前学术界关于“三通”这一概念是何时首次完整明白准确地提出有不同的说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说法认为“三通”这一完整概念最早是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明白准确地提出来的,如周丽华和陈凌雄在《对两岸“三通”问题的分析与思考》一文中指出:“1978年中国和中国政府确立用和平的方式实现两岸统一的大政方针时,即提出在祖国和平统一之前,先实现两岸通邮、通航、通商的政策。”[1]这里所说的“1978年”显然是指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第二种说法认为“三通”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979年元旦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中明白准确地提出来的,这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说法,如金点强在《两岸“三通”历经30年波折》一文中指出:“‘三通’最早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79年元旦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的,倡议海峡两岸应尽快实现通航、通邮、通商”。[2]再如姜杏娟在《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指出:“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首次提出了海峡两岸实现‘三通’,即通航、通邮、通商。”[3]还有一些学者也持类似观点。(参见张春英的《海峡两岸“三通”政策——从博弈到共识》(《党史研究》2009年第10期);温耀庆的《“大三通”条件下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的新趋势》(《国际贸易》2009年第5期);林长榕的《论两岸“三通”与旅游直航》(《经济前沿》2001年第1期);胡汉湘的《消除人为障碍,实现两岸全面直接“三通”——两岸“试点直航”五周年回顾》(《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2年第5期);等等。)第三种说法认为“三通”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时明白准确地提出来的,这一说法也较为常见,如蔡秀玲和陈萍在《海峡两岸直接“三通”与区域产业整合研究》一书中指出:“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即俗称的‘叶九条’),其中关于两岸经贸关系的政策有4条。这是祖国大陆第一次明确‘三通’的概念与内容,建议‘双方一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协议’。”[4]又如祝志男在《海峡两岸“三通”得以基本实现的缘由分析》一文中指出:“1981年9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2周年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向新华社发表谈话,进一步阐述了中国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在第二条中提出‘建议双方一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这是大陆第一次明白准确地提出‘三通’的概念与内容。”[5]其他学者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参见李乐军的《论两岸“三通”后的台湾经济前景》,《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8期。)
关于第一种说法,1978年12月22日通过的《中国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员会议公报》指出:“全会认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的面前。全会欢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建设的事业继续作出积极贡献。”[6]在这里并未提及“三通”问题,显然,第一种说法缺乏基本的史料支撑。
关于第二种说法,实际上也并不十分准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只是具体明白准确地提出了“通航”和“通邮”的问题:“由于长期隔绝,大陆和台湾的同胞互不了解,对于双方造成各种不便。远居海外的许多侨胞都能回国观光,与家人团聚。为什么近在咫尺的大陆和台湾的同胞却不能自由来往呢?我们大家都认为,这种藩篱没理由继续存在。我们大家都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非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而关于“通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则另起一段,是这样表述的:“台湾和祖国大陆,在经济上本来是一个整体。这些年来,经济联系不幸中断。现在,祖国的建设正在蒸蒸日上,我们也希望台湾的经济日趋繁荣。我们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7]由此可见,在这里虽然强调了海峡两岸“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基本上表达了通商的主张,但并没有明确使用“通商”这一概念。对此,祝志男也认为:“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首倡两岸双方尽快实现通邮,通航,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这是大陆首次提出两岸‘三通’的议题,但还没形成完整的概念和内容表述。”[5]因此,2003年12月17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积极务实推进两岸“三通”》的政策说明中,在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时是这样概括和表述的:“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为有利于两岸同胞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发展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关系,首倡两岸‘双方尽快实现通邮,通航’,‘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8]由此可见,该政策说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的有关概括和表述是十分精准的,有一些学者在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时也做了类似的概括和表述。(参见刘映仙的《努力推进海峡两岸直接“三通”》(《台湾研究》1998年第4期);王学俭、李新科的《直接双向全面“三通”对两岸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影响与展望》(《社科纵横》2006年第3期);李华的《不可阻挡的重要历史进程——海峡两岸“三通”回顾》(《四川统一战线期);等等。)
关于第三种说法,1981年9月30日,在谈话中虽然明白准确地提出了“三通”这一概念,但这并不是首次完整明白准确地提出。实际上,“三通”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979年2月28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的《在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三十二周年座谈会上的讲线年元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之后,交通部、民航总局、邮电部和外经贸部等部门相继表示,随时准备同台湾有关部门商洽通邮、通航和通商事宜,并提供一切方便。因此,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精确指出:“为了改变目前由于台湾和祖国长期隔绝的不幸局面,增进同台湾同胞互相了解,开辟同台湾同胞的自由往来,非间接接触的道路,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后,我们提出了互相通商、通航、通邮,进行经济、科学,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和互派代表团参加各种活动等建议。”[9]由此可见,已具体明确概括了“通商、通航、通邮”即“三通”这一概念,在时间上早于1981年9月30日的谈话。
总之,通过以上分析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是“首次提出两岸‘三通’的议题,但还没形成完整的概念和内容表述”[5]。1979年2月28日,《在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三十二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首次完整明白准确地提出“三通”这一概念。
[1]周丽华、陈凌雄:《对两岸“三通”问题的分析与思考》,《台湾研究》2002年第3期。
[2]金点强:《两岸“三通”历经30年波折》,《政府法制》2009年第3期。
[3]姜杏娟:《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的回顾与展望》,《中国港口》2000年第4期。
[4]蔡秀玲、陈萍:《海峡两岸直接“三通”与区域产业整合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94页。
[5]祝志男:《海峡两岸“三通”得以基本实现的缘由分析》,《新视野》2010年第4期。
[7]《一国两制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4页。
[8]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积极务实推进两岸“三通”》,《两岸关系》2004年第1期。
[9]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研究所、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三局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文献和资料丛书第1辑中央、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全国政协等有关文献和同志论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页。
[作者简介]史春林,教授,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16026;苏萍,副研究员,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16026。